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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监局通报2015年四季度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2015年四季度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2015年四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日用及纺织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燃气器具、电信终端设备、数码产品、信息技术设备、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安全防范产品、电工器材、通用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配件、能源相关产品、塑料制品、危险化学品包装、印刷品17类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季度共抽查1304家企业生产的1677批次产品。经检验,1503批次产品合格,174批次产品不合格,属于质量问题严重的有106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9.6%。其中,抽查日用消费品37种1211批次,合格率为88.2%;工业生产资料13种445批次,合格率为93.5%;农业生产资料1种21批次,合格率为90.5%。具体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汇总表》。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本季度监督抽查共发现174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4%。其中,儿童伞、筷子消毒机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超过75%;家用坐垫、加湿器、电动跑步机、三相异步电动机、电热暖手(脚)器、手机充电器、电动剃须刀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超过20.0%;数码照相机、沙发、建筑用夹层玻璃、建筑用钢化玻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纸容器)、羽绒羽毛被、手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空气净化器、手机电池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超过10.0%。

  (三)发证产品的抽查情况。本季度抽查产品中,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电热毯、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8种产品共抽查109家企业生产的21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合格率为98.1%。其中,抽查本市79家企业生产的17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99.4%。列入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电动食品加工器、电烤箱、手机、电动工具等15种产品共抽查416家企业生产的56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3批次,合格率为88.8%。其中,抽查本市226家企业生产的29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9批次,合格率为90.2%。

  (四)分类抽查情况。按照受检单位划分,本季度在全市各区县实体型生产、销售企业抽查145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21批次,合格率为91.7%;在电子商务平台抽查22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53批次,合格率为76.1%。按产品生产企业属地划分,抽查本市企业生产的产品103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66批次,合格率93.6%,抽查外省市企业生产的产品64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08批次,合格率为83.3%。各区(县)抽查情况具体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

  (五)跟踪抽查情况。本季度对39种产品进行跟踪抽查,结果显示,电热暖手(脚)器产品连续两年抽查合格率均低于80%。加湿器、三相异步电动机、数码照相机、手机电池的不合格发现率较上次抽查增加超过10个百分点。羽绒羽毛被、手机充电器、电热水器、建筑用钢化玻璃、室内加热器、农用薄膜的不合格发现率较上次抽查增加超过5个百分点。在跟踪抽查中,发现有5家企业连续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具体名单详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企业名单》,

  二、主要问题分析

  本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以下产品合格率较低,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

  (一)儿童伞。在本市流通领域(含电商平台)抽查了1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安全要求、珠尾、饰件、冲击强度,其中9个批次因使用安全要求项目不合格属于质量问题严重。

  (二)筷子消毒机。在本市流通领域(含电商平台)抽查了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其中6个批次因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或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属于质量问题严重。

  (三)家用坐垫。在本市流通领域(含电商平台)抽查了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6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耐水染色牢度、耐酸汗渍染色牢度、耐碱汗渍染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和使用说明。

  (四)加湿器。在本市流通领域(含电商平台)抽查了2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标志和说明,其中10批次质量问题严重,全部来自于电商平台。

  (五)电动跑步机。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含电商平台)抽查了1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安全要求,均为质量问题严重。

  (六)三相异步电动机。在本市生产领域抽查了2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旋转方向、接地、定额、效率、堵转、振动、噪声和标志,其中3批次因效率测定或保护接地装置检查不符合属于质量问题严重。

  (七)电热暖手(脚)器。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抽查了7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1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结构、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均为质量问题严重。

  (八)手机充电器。在电商平台抽查了3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直插式设备、潮湿处理后的抗电强度、耐异常热、电源端子传导骚扰、1GHz以下辐射骚扰,其中6批次质量问题严重。

  (九)电动剃须刀。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含电商平台)抽查了3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热和耐燃,均为质量问题严重。

  (十)数码照相机。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抽查了2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电池持久力、数据存储性能、直插式设备,其中1批次因直插式设备不符合属于问题严重。

  (十一)沙发。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抽查了3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泡沫塑料/座面表观密度,木制件用料、加工要求,金属件用料要求,沙发座背及扶手耐久性。

  (十二)建筑用夹层玻璃。在本市生产领域抽查了3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厚度偏差、耐热性,其中4批次因耐热性不符合属于质量问题严重。

  (十三)建筑用钢化玻璃。在本市生产领域抽查了57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表面应力、碎片状态、抗冲击性,均为质量问题严重。

  (十四)羽绒羽毛被。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抽查了1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十五)手机。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抽查了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手持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比吸收率(SAR)、SAR标志、潮湿处理后的抗电强度、耐异常热和标志,均为质量问题严重。

  (十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本市生产领域抽查了2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干密度和抗冻性,其中2批次因抗冻性不符合属于质量问题严重。

  (十七)空气净化器。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含电商平台)抽查了3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噪声;待机功率;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其中1批次质量问题严重。

  (十八)手机电池。在电商平台抽查了27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涉及的不合格的项目为标志和0.2ItA放电。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不合格产品移送处理通知书》,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强化后续监管,督促抽查不合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抽到产品生产企业情况说明表》中列明的企业转产、停产、破产等导致无样品可以抽取的原因,依法确认,及时反馈。

  (三)对产品连续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落实监管责任,严查质量违法行为,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高。

  (四)加强区域产品质量监督,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围绕质量提升的重点产品,以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未抽到样品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突出产品质量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14日